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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暑期雨季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

来源:信息公开办公室  发布时间:2017-07-20 00:00  阅读次数:2055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校字〔2017〕118号

 

河北北方学院

关于做好暑期雨季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单位、各部门、附属第一医院、附属第二医院:

根据河北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暑期雨季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冀教安201714号)要求,为认真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暑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,根据我省即将进入雨季汛期和学校即将进入暑假的实际情况,为保证师生暑期人身安全、学校财产和建筑安全,现就我校做好雨季汛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开展一次专项安全大检查

根据暑期、雨季易出现强降雨天气,发生雷电、暴雨、洪涝、塌陷、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特点,学校要结合省安委办暑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安排,由安全工作处、校园建设与规划处和国有资产处、后勤管理处组成联合检查组,对各校区校舍、厕所、围墙、门垛、临建等建筑以及建筑主体附属物、校园地质、电器电线、避雷装置等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,并形成书面检查和检测报告,认真评判在暴风雨极端天气下是否有危险,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,严防发生安全事故。

二、举办一次专题安全教育

暑期天气炎热,又时值假期,学生脱离学校管理,易发生溺水、食物中毒、交通安全等事故。要把防溺水宣传教育作为当前重点工作,多方联动,多措并举,避免学生溺水事故发生。各二级学院在放假前要召开一次防溺水集中教育活动,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溺水自救能力。

三、扎实做好雨季汛期的安全防范

要密切关注当地灾害预警信息,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,积极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,必要时可采取停课,调整考试时间、提前放假或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场所上课等措施,全力保障学生安全,坚决防止灌水、泥石流滑坡等造成学生群死群伤事故。要密切关注降雨情况,严防学校受洪水冲击、雨水浸泡发生安全事故。

四、加强留校学生和集体活动安全管理

对暑期留校的学生,学校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安全工作,提醒学生注意在校期间和外出安全,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,确保留校学生饮食卫生安全。学校在暑期组织学生开展参观考察、志愿者服务、实习见习和社会实践等大型集体活动,应严格执行学校学生集体活动审批管理规定,并制定安全预案,在活动地点、出行路线,交通工具选择上精心设计,远离易发生雷击、泥石流、山体滑坡等危险地区,严防交通事故、拥挤踩踏、食物中毒、意外伤害、火灾等各类伤亡事故发生,确保学校集体活动安全。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名目未经审批在假期办班或组织各类培训活动。

五、做好汛期值班,信息报送工作

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严肃值班纪律,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,并保障通讯畅通,遇有紧急情况立即报告。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把损失降到最小,使事件得到及时、妥善处理。

 

 

河北北方学院

2017年6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