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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北方学院学生工作预警系统

来源:信息公开办公室  发布时间:2017-09-22 00:00  阅读次数:1837

河北北方学院学生工作预警系统

校学字[2013] 4 号

为及时准确地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各种信息,实现各种安全稳定隐患早发现、早反馈、早预警、早处置,确保学生的安全和校园的安全稳定,推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规范化、科学化水平,特制定本预警系统。

指导思想

在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,充分发挥学校、学院(系、部)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,牢固树立“以学生为本”和“学生工作无小事”的思想及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,以“严、细、深、实、快”的作风,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和建立健全高效的制度机制,及时准确地掌握动态和信息,化解矛盾,消除隐患。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,防止和消除突发事件、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。逐步建立起学校、学院(系、部)、班三级学生工作预警机制和信息反馈网络,形成层层、处处、事事、时时都有人负责的工作格局,实现横到边、竖到底的全方位信息掌控和有效管理,切实做到责任明晰,信息畅通,反应迅速,沉稳果断,处理及时,解决有效,确保安全稳定。

二、建立领导机构加强协调配合

(一)成立学生工作预警系统(信息反馈网络)领导小组。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,学生处、团委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,成员包括各学院(系、部)党委副书记和学生科长、分团委书记、学生处和团委有关人员。各学院(系、部)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。

(二)建立学生工作预警系统(信息反馈网络)。校、院、班、宿舍等分级分块建立信息反馈系统,每级每块都必须明确责任,确定责任人,做到责权统一,使层层、处处、事事、时时都有人负责,对全院学生实行横到边、竖到底的全方位信息把握和有效管理。

(三)加强与安全工作处、后勤管理处、教务处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,形成工作合力,构建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。学生处、团委及各学院(系、部)要把掌握的信息及时向所涉及的有关部门通报并协助处理解决。同时对各有关部门所了解到的学生各方面的情况信息及时收集掌握。

(四)各学院(系、部)要注意发挥好任课教师的作用。任课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,要结合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,注意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及反映学风、校风等方面的有关情况,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所在班辅导员或学院(系、部)领导汇报反映。

三、强化预警职能,狠抓工作落实

(一)学生工作预警系统的职能在于充分发挥信息反馈网络的作用,学生处、团委及各学院(系、部)党团组织的负责人、学工人员要与校、院、班三级学生干部、学生党员交朋友、结对子,设立联络员,经常听取和了解学生的各种动态、信息,及时准确地了解学生所关注的“热点”、“难点”、“焦点”问题,要及时上报,并根据情况开展必要的工作,避免事态扩大。

(二)建立学生工作例会制度。定期和不定期地就学生工作沟通信息、交流经验、研究问题、寻找规律、提高认识、增强实效。

(三)定期举办学工人员和学生骨干培训班,提高素质,指导工作,确保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。

(四)成立大学生安全保障委员会(安保会)和大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(宿管会)。安保会和宿管会均为校自律会下设组织,纳入校学生干部序列,由学生处统一宏观管理。武装保卫处负责具体指导管理安保会的日常工作。后勤管理处负责具体指导管理宿管会的日常工作。各学院(系、部)成立院级安保部,各班设立安保委员,各宿舍由学生干部、党员或宿舍长兼任安保员。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的功能。

(五)为保证学生工作预警系统和信息反馈网络既通畅、又有序,反映的信息和问题既能及时掌握,又能有效解决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,信息反馈和解决问题必须按照一定的渠道和程序展开。总的要求是:坚持“及早发现了解,及时预警反馈,逐级汇报反映,及时妥善解决”的原则,并区分轻重缓急,适度决定越级上报。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群体性事件,可由校领导决定,必要时启动学校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。具体要求是:

1.班级学生干部、学生党员应及时向辅导员反馈学生思想动态,汇报在学习、工作和生活中发现的问题,并协助做好处理工作。重大问题应及时协同辅导员向学院(系、部)领导汇报,并协助学院(系、部)领导处理解决。若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,由所在学院(系、部)领导向学校学生工作职能部门或问题所涉及的有关部门汇报反映,同时经由职能部门向主管校领导或有关校领导汇报,并协助解决。

2. 校、院(系、部)学生会、自律会干部和学生社团负责人在平时组织开展学生活动、日常学生管理工作和社团活动中要随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,了解学生的意见反应,发现问题应首先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,并协助解决。重大问题经由主管部门及时向所在学院(系、部)领导和主管校领导汇报,并协助解决。

3.安保会、宿管会负责人及成员,积极配合安全工作处、后勤管理处、学生处对各种影响校园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的行为予以纠察和处理,对难以解决的问题,及时向所在学院(系、部)和有关部门汇报反映,并协助解决。

4.各级学生干部和学工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,对发现的问题,尤其是一些突发事件,要坚持“首遇负责制”和“边处理,边反映”的原则,不管是不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,只要是发现了,遇到了,都要坚持“首遇负责制”,积极果断地采取措施予以有效处置,避免事态扩大。同时迅速向有关部门和人员反映,重大问题可同时反映给校领导。

四、信息反馈的内容及责任追究

信息反馈的内容应包括:学生夜不归宿,私自在校外住宿和组织外出游玩,经常无故旷课,在教室和宿舍等场所存放、使用违规电器和其他危险物品,打架、酗酒等各种违反校规校纪的情况;学生中的矛盾、纠纷所形成的安全稳定隐患等情况;学生中有身体或心理健康问题,有影响学生生命及财产安全的问题等等,凡是影响校园稳定、影响学生正常学习、生活的不良现象以及学生关注的“热点”、“难点”、“焦点”问题都在反馈之列。

按照《学生工作预警系统(信息反馈系统)程序示意图》,要层层向上反映,层层解决落实,重大问题可越级反映。接受反映者应做好记录,以备查询。对有事不报或不及时上报和接报不采取措施或处理不及时、措施不力的责任人员,将视情况批评教育,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和免职处理。各级责任人员一定要认识到位,行为到位,以“学生工作无小事”的理念切实负起责任。